《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“十三五”規(guī)劃》(生物質部分)
2018-05-05
全面推廣秸稈還田、秸稈制肥、秸稈飼料化、秸稈能源化利用等綜合利用措施,制定實施秸稈綜合利用實施方案,推進秸稈綜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設,促進秸稈資源化利用,到2020年,力爭全省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5%以上。
加快推進太陽能、生物質能、海洋能、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,重點推進分布式光伏發(fā)電發(fā)展和海上風電示范工程建設。到2020年,光伏裝機容量爭取達到800萬千瓦左右,生物質(垃圾)裝機容量達到110萬千瓦,可再生能源裝機占電力裝機的比重達到21%左右。
加快推廣余熱余壓利用成熟技術,到2020年余熱余壓機組裝機容量達到100萬千瓦,工業(yè)領域余熱余壓利用達到較高水平。嚴格落實節(jié)能評估審查制度,新建高耗能項目單位產品(產值)能耗達到國際先進水平,用能設備達到國家一級能效標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