濟南市鍋爐深度治理補充內(nèi)容
一、關于鍋爐深度治理完成時間。濟南全市燃氣鍋爐低氮改造和生物質(zhì)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完成時間適當放寬,力爭2019年6月底完成,對因承擔供暖(制冷)等保障民生或涉及爐膛改造等工藝復雜的鍋爐,確有實際困難的,完成時間可延長至2019年10月底。
二、關于鍋爐深度治理改造標準。按照《秋冬季攻堅方案》的要求,燃氣鍋爐低氮改造后,原則上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不高于50毫克/立方米,鼓勵按照30毫克/立方米進行改造。鼓勵生物質(zhì)鍋爐按照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水平進行改造。
三、關于鍋爐深度治理的時間安排。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清單信息核查、計劃制定工作;2019年5月底前完成組織實施工作;2019年6月底完成驗收工作(因承擔供暖等停用不具備驗收條件的,可于2019年11月底前完成驗收工作)。
四、濟南市鍋爐深度治理補充內(nèi)容四、關于信息報送有關工作。請于10月12日前將濟環(huán)字〔2018〕175號文件中補充完善的《濟南市燃氣鍋爐排查情況匯總表》、《濟南市生物質(zhì)鍋爐排查情況匯總表》報市環(huán)保局。于10月26日前,將《濟南市鍋爐深度治理計劃匯總表》、《濟南市采樣平臺和采樣孔規(guī)范化建設單位匯總表》和已完成深度治理鍋爐的改造證明、監(jiān)督性監(jiān)測報告報市環(huán)保局。自11月開始,每周五上午10:00前(第一次報送時間為11月2日)將各單位深度治理改造進展情況報市環(huán)保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