遼寧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(征求意見稿)
2022-10-11
日前,遼寧發(fā)布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。2020年4月1日前建成投產或環(huán)境影響評價文件已通過審批的新建、改建、擴建燃煤鍋爐。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,執(zhí)行以下規(guī)定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。顆粒物、二氧化碳、氮氧化物:燃煤鍋爐分別是30/200/200;燃油鍋爐分別是30/100/200;燃氣鍋爐分別是20/50/150;燃生物質鍋爐分別是30/200/200。
新建鍋爐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,顆粒物、二氧化碳、氮氧化物:燃煤鍋爐分別是10/30/50;燃油鍋爐分別是10/35/50;燃氣鍋爐分別是10/35/50;燃生物質鍋爐分別是20/50/100。